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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募集资金监管!交易商协会最新通知
证券时报·2025-10-29 12:15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监管新规 - 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以规范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促进资金监管行履职尽责 若发现违规情形 资金监管行可向协会报告[1] - 此前协会已对募集资金违规相关机构启动自律调查[1] 完善募集资金监管机制具体要求 - 资金监管行需完善内部制度机制 加强自律规则学习 确保账户管理 划款审核 用途核查等环节合规运行 并建立内部沟通渠道[3] - 资金监管行应审核划款指令及相关材料 确认与发行文件约定用途一致 对不符 不全 疑似不合规的申请可审慎或拒绝放款[3] - 对于需划转至其他账户的募集资金 资金监管行应核实新账户已设为监管或专项账户 并由新资金监管行承接职责[4] - 资金监管行需按穿透原则管理募集资金 跟踪每一流经账户直至约定用途 获取使用凭证并保存核查底稿[4] - 资金监管行应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开展辅导及监测排查 并配合协会不定期检查[4] 自律调查背景及违规案例 - 今年8月协会监测到个别发行企业混用 挪用募集资金 涉及多期债项和较大金额 相关资金监管行未有效履职 协会已启动自律调查[6] - 今年3月协会查处了企业规避资金监管 监管行怠于履职的案件 并进一步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要求[6] - 违规案例包括资金监管行审核划款指令不把关 未按穿透原则跟踪资金流向 发行前未签监管协议或协议约定不承担审核职责 以及企业选任非承销机构银行担任监管行或变更未披露[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