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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30 16:44

稳外贸税收政策 - 针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3] - 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3] 适用主体与条件 - 适用主体为在综试区注册的自建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4] - 企业需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5] - 出口货物必须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5] - 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5]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 企业支付租金给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1] - 支付给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收款凭证作为扣除凭证[11] -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判断标准为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起征点[11] 税收退抵政策区别 - 误收多缴退抵税适用于纳税人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情况[13] - 入库减免退抵税适用于纳税人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但已缴纳税款的情况[14]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按季纳税45万元)且已代开专票缴税的可申请退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