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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0-31 09: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戳蓝色字关注蓝色柳林财税室 最近有不少纳税人咨询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事宜。在实务中,总分机构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的纳税方式,总 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备案。 今天我们来看: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 02 进入功能页面后,系统会自动判断纳 税人是否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若 是首次办理则直接进入填报页面,若 非首次办理则进入已办理记录页面。 = 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 系统自动展示填报页面 ►【总体信息】栏填写: 有效期起、 有效期止、跨地区转移类型; ▶【下一级机构信息】栏填写:行政 区划、主管税务机关信息(根据行 政区划自动带出); ►【总机构独立生产经营部门】栏, 若总机构有独立生产经营部门,需 展开栏目填报。信息填写无误后, 点击【提交】即可。 SEE 先填写总体信息的"有效期起""有效 期止",系统会根据有效期起止预填" 下一级机构信息"。 = 非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 † 系统展示已办理记录页面,对已 有报告,点击【变更】,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