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湖南省发布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核心目标是构建“婚恋—生育—托育—养育—教育”一体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3] - 婚假从普遍执行的3天延长至20天,产假从158天延长至188天,实现明显提升 [1][3] - 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5] 婚恋与生育支持 - 加强婚恋政策支持,鼓励用人单位将职工婚假延长至20天,有条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3] - 促进安全舒适生育,鼓励用人单位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88天,产假期满经申请可请假至婴儿1周岁,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3] - 将椎管内麻醉纳入医保甲类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降至0%,努力实现全天候无痛分娩 [3] 医疗保障与辅助生殖 -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将适宜的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及“先兆流产”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4] - 妥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生育医疗费用问题,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至女职工本人 [3][4] - 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的新生儿、儿童医疗保障相关保险产品 [4] 托育服务供给与支持 - 增加托育服务供给,新建居住区按每千人口10个以上托位标准配置托育设施,已建成区域需通过改建等方式补齐短板 [3] -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各级单位可将符合条件的自有或闲置国有资产免租金或低租金用于普惠托育 [3] - 强化托育行业支持,落实普惠性托位入托补助及水电气按居民价格执行等政策,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 [3] 养育与住房支持 - 落实养育支持政策,严格执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 -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3] - 对二孩、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给予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10%、20%,成年子女购房可依授权使用父母公积金 [3] 儿童健康与教育保障 - 优化儿童医疗服务,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儿科,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型医院 [3] - 加强儿童发展和保护,免费为新生儿提供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等疾病的筛查与诊断服务 [3] - 强化教育服务保障,优先安排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幼儿园、学校就读,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 [3]
湖南婚假延长至20天,产假延至188天
财联社·2025-10-31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