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于10月31日联合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操作细则》[2] - 政策核心在于推进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管理,强化主动投资纪律约束,引导行业恪守"受人之托,代客理财"初心[2][4] - 政策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向更规范、透明、专业方向发展,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大举措[2][3] 行业意义与系统影响 - 业绩比较基准改革被视为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工程,将成为行业继1998年三大支柱、2015年估值支柱后的新支柱[3][4] - 政策为行业建立健全利益绑定机制、优化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提供了重要制度依据和具体执行路径[3] - 政策旨在将《行动方案》的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3][4] 解决当前市场问题 - 当前市场存在业绩比较基准设定随意、缺乏有效约束问题,导致基金持仓严重偏离基准,"挂羊头卖狗肉"现象屡见不鲜[5] - 基准约束不足引发基金风格漂移、赌"赛道"及"抱团"现象,加剧基金业绩波动,催生"基金赚钱而基民不赚钱"怪象[5][6] - 数据显示主动权益基金业绩与基准相关性有待提高,过去三年平均值口径下,权益基金相关性为0.8109,主动权益基金为0.7434[6] 强化利益绑定与考核机制 - 政策明确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5] - 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6] - 基金公司与投资者的利益绑定更加紧密,将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服务,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6] 基准选取原则与内控要求 - 业绩比较基准选取必须遵循代表性、客观性、约束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7]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和纠偏的全流程内控体系[7] - 定期报告需详细披露净值与基准收益、风险收益、资产配置、持仓股票行业分布等的对比[7] 对投资行为的引导与约束 - 政策将推动行业真正回归"服务投资者财富管理、提升投资者获得感"的发展导向[7] - 要求基金公司严格依据产品投资策略设定合理业绩基准,不得随意变更,约束投资行为与产品策略定位相匹配[8] - 通过将业绩比较基准与基金经理考核挂钩,建立以长期业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促使投资行为更规范、透明[8] 对投资者决策的积极影响 - 清晰的业绩比较基准有助于投资者形成合理收益预期,准确识别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资产配置选择[7][9] - 投资者能够通过对比基金实际收益与基准表现差异,客观评估基金管理人专业能力[7] - 政策体现了"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有助于帮助投资者提升决策效率与投资体验[9][10] 对产品定位与投资风格的明晰作用 - 强化业绩比较基准约束作用能够明确产品定位,有效防范"风格漂移问题"[11] - 有助于构建稳定的投资风格,增强产品业绩可预期性,引导行业强化长周期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11] - 业绩基准对产品投资策略定位起到明晰作用,可更好引导投资者决策,助力销售适当性发挥[11]
火线解读!“比较基准”新规出炉,如何影响公募行业?
券商中国·2025-11-01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