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梳理了支持农产品从生产、流通到服务及产业化发展各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 [1] - 政策旨在帮助农业生产者、合作社及相关企业更好地理解和享受税收减免,覆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 [1] 农业生产环节税收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初级农产品范围需符合相关规定 [1] -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范围参照相关法规 [2] - 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等从事种植、养殖等“四业”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 - 登记为捕捞船或养殖船的船舶免征车船税 [6]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包括加工及办公用地 [8] 农业流通环节税收政策 -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及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0] - 农民、家庭农场等主体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12] -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5] 农业服务税收政策 - 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等服务免征增值税 [16] - 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同样免征增值税 [16]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税收政策 - 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17] -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18] - 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21] - 企业采取“公司+农户”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23] - 企业从事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5]
一文了解: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税收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1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