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范围 - 需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范围广泛,包括网络商品销售、网络直播、网络货运、灵活用工等平台 [3] - 提供教育、医疗、旅行、咨询、培训、经纪、设计、演出、广告、翻译、代理、技术服务等服务的平台也在此列 [3] - 为互联网平台提供聚合服务的平台,以及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营利性服务的小程序、快应用等基础架构服务平台同样需要报送 [3]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时间与方式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变化也需在30日内报送 [4] - 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上季度收入信息,需于季度终了后的次月内报送 [5] - 报送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数据接口直连以及税务机关提供的其他渠道 [6] 新规施行后的首次报送安排 - 在《规定》施行前已开展业务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2025年7月1日至30日期间报送基本信息 [7] - 平台企业需在2025年10月1日至31日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8] 涉税信息报送的后续管理 - 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报送的企业可申请延期,需填报《延期报送涉税信息申请表》并经税务机关确认 [9] - 发现报送信息有误时,企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更正报送 [10] - 终止互联网经营业务的企业,需在业务终止之日起30日内报送运营结束时间及平台内人员的当期涉税信息 [10] 收入信息报送的具体规范 - 报送的收入总额为含税收入,指平台内经营者当期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增值税税额合计,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不扣除补贴、佣金等费用 [11] - 平台企业必须按规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收入信息,不得自行剔除所谓的"刷单"收入 [11]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更新 - 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20] - 实行按月预缴的查账征收居民企业从2025年9月申报期起使用新版报表,按季预缴的企业则从2025年第三季度申报期起使用 [20]
12366每周热点丨收藏!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热点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2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