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有调整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2 09:0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留存资料要求 -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至少留存两类核心资料以证明项目属性: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以及企业有权部门关于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9] - 研发过程中涉及的人员和资产费用需留存分配说明 包括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研发人员名单、外聘人员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和使用记录 [10] - 集中研发项目需留存研发费用决算表、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11] - 企业需建立并留存“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13] 不同类型研发活动的特定资料 - 企业开展自主研发活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需留存的基础资料包括研发项目计划、编制情况及人员名单、费用分配说明以及“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若已取得地市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也应留存 [16] - 企业发生委托境内研发时 除基础资料外需留存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同 [18] - 企业发生委托境外研发时 需额外留存经登记的境外委托合同、银行支付凭证、受托方收款凭据及项目进展情况资料 若存在关联关系 受托方还需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18] 资料留存管理与合规要求 - 企业预缴申报享受优惠时 需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19] - 企业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留存资料需从享受优惠事项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