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IPO研发投入“拧水分”,交易所释放新信号!
证券时报·2025-11-02 23:17

创业板IPO研发投入监管新规 - 深交所强调对创业板IPO企业研发投入实施"严而有度"的监管原则,对故意粉饰研发投入且扣除违规金额后不满足创业板定位指标的企业将严肃处理,对违规金额较小或违规行为发生在《研发投入指引》出台前且已整改的企业予以适当包容[1][7] - 监管要求保荐机构对研发投入进行针对性核查,重点评估发行人是否存在"拼凑"研发投入的风险,尤其关注研发投入规模较小或"贴线"达标的企业[2][4] 研发投入常见违规行为 - 部分IPO企业通过虚增研发人员数量、薪酬金额、研发费用、研发内控及研发材料等方式"操作"研发投入,例如将定制化研发合同中明确归属客户的技术成果支出计入研发费用而非营业成本,或未剔除全时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工时对应薪酬[3] - 研发活动内控制度未有效执行,如未按制度规定撰写研发日报、记录实验情况及研发会议纪要,导致研发投入核算不准确[3][5] 保荐机构核查要求 - 保荐机构需合理评估发行人研发投入核算风险,结合研发投入规模、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研发活动复杂程度,制定针对性核查程序[4] - 核查研发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分析不合规情形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综合评估是否导致研发投入核算不准确[5] - 关注研发活动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清晰区分,重点核查研发人员认定及薪酬核算、兼职研发人员薪酬分配、研发领料核算及费用分摊、委托受托研发费用确认的准确性,防止通过非研发活动调节研发投入[5] 监管处理原则与案例 - 深交所根据违规行为发生及持续时间、对板块定位量化指标的影响程度、整改情况及当事人主观恶性等因素,区分可整改事项和红线问题实施分类处理[7] - 近期2单创业板IPO现场督导案例中,因违规金额及情节轻微,深交所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中介机构签字人员予以口头警示,对中介机构发出《监管工作函》督促整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