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税务处理全解析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3 09:28
增值税处理 -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或差额纳税方法 差额纳税下以全部价款扣除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按5%征收率简易计税 [2] -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 或选择差额纳税按5%征收率计税 [3] -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 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员工费用的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4] 企业所得税处理 -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包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数包含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5] -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发生的费用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作为劳务费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作为工资薪金和福利费支出 [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 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费用属于人员人工费用 [6]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 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可计入研究开发费用的人员人工费用 [7] - 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职工 该单位可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