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秋收时节,农、林、牧、渔业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了解一下,农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梳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3 09:28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 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中药材的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林产品的采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远洋捕捞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 -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1] 行业分类与资质要求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享受税收优惠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标准执行 [2] -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2] - 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包括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 [4] - 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包括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 [7] - 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可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 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界定 -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11] -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油料植物初加工范围 [12] -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茶叶初加工范围 [12] - 企业对外购茶叶进行筛选、分装、包装后进行销售的所得不享受农产品初加工的优惠政策 [12] - 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药用植物初加工范围 [13] - 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不属于畜禽类初加工范围 [13]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水生动物初加工范围 [13] -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水生植物初加工范围 [13] 增值税优惠政策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4] -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7]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7] -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18] 发票开具与抵扣操作 - 从事自产农产品且已在系统内进行归类的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19] - 从事农产品收购业务且已在系统内进行归类的纳税人向自然人收购其自产的农产品时可通过新电子税局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