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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10月27日-11月2日)
乘联分会·2025-11-03 16:46

工信部及相关部门发布多项汽车行业新标准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于10月27日印发《关于做好有关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涉及多项汽车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的调整和实施时间表 [1]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10月28日公布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均为2025年12月27日 [8][12]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于10月30日公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 [17] 新增及调整的产品准入检验项目 - 新增《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车》检验项目,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 [1] - 新增《电动汽车换电安全要求 第2部分:商用车辆》检验项目,新申请车型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1] - 按照GB 30510-2024《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执行 [3] - 按照GB 19578-202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 [3] - 按照GB 20997-2024《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执行 [3] 电动汽车及关键部件安全标准更新 - 按照GB 38031-202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7年7月1日起执行 [4] - 按照GB 20071-2025《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执行 [4] - 按照GB 20072-2024《乘用车后碰撞安全要求》要求,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执行 [4] - 已将GB/T32960.3-2025和GB/T 32960.2-2025列入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两项标准配套使用 [4] 车辆电磁环境适应性及雷电效应标准制定 - 《道路车辆 电磁环境适应性要求和试验方法》标准旨在利用接近实际道路电磁环境的信号进行车辆抗扰度试验,适用于M、N和L类车辆 [9][10] - 该标准规定了车辆对电磁环境中10 kHz以上电磁骚扰的适应性要求及试验方法,有助于完善整车辐射抗扰度测试验证体系 [9][10] - 《道路车辆 车辆雷电效应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适用于M、N类车辆,规定了道路车辆对雷电的抗扰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13][14] - 标准制定背景是新能源车渗透率提高及高精度电子系统应用增加,车辆更易受雷击干扰,复合材料应用也对雷电防护提出更高要求 [14] 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标准升级 - 《轻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适用于M1和N1类车辆,将代替GB/T 30677—2014 [17][19] - 《重型汽车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适用于M2、M3、N2、N3类车辆,但不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25,000kg的N3类车辆,将代替GB/T 38185—2019 [19][21] - ESC系统通过实时监控车辆状态并调节制动力和驱动力来保证车辆方向稳定性,对于重心较高的中重型车辆还具备侧翻稳定性控制功能 [18][20][21] 其他相关标准实施安排 - GB/T 18386.1-2021第1号修改单和GB/T 43252-2023第1号修改单已于2025年8月1日起实施,企业申请产品准入时需按标准和修改单进行检验 [5] - 按照GB 11555-2025《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技术规范》,新申请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 [5] - 按照GB21670-2025《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新申请车型的部分要求自2027年1月1日执行,其他要求自2026年1月1日执行,已获批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执行 [5] 检验机构及生产企业要求 - 相关检验机构应尽快健全完善检验检测能力,为标准实施做好准备 [6] - 车辆生产企业需及时组织开展标准的实施和整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并按要求提供检验报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