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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被立法,这种特殊保护合理吗?
虎嗅APP·2025-11-04 17:21

以下文章来源于风声OPINION ,作者陈碧 风声OPINION . 理解复杂世界。 本法条的宣示性态度,并不意味着对男性的漠视,而仅仅是为了保障女性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改变 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推动形成更加平等、包容、多元的婚恋观。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风声 OPINION ,作者:陈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题图来自:AI生成 "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这一宣示性立法出自近日修订通过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21条,它迅速引发了网络热议:这也值得立法吗?为何只保护大龄女 性,不保护大龄男性? 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省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办法,针对现实中存在 的性别歧视和侵害女性权益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治理。尤其山西省明确否定"剩女"等贬损标签, 重申妇女继承权与男性平等,不得以风俗、婚姻状况为由剥夺女性继承权,有不少条款可圈可点。 为何就这条禁止歧视大龄未婚女性的规定冲上热搜?这条政治上绝对正确的法条,为何隐隐让人不 安?在立法之后,女性还需要一些什么样的行动呢? 一、只保护女性是对男性不公平 么? 直接的批评,来源于"只保护大龄女性,不保护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