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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丨个人出售住房相关税费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4 22:53

个人所得税 - 当房屋原值可核实时,个人所得税按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相关税金及合理费用后的20%税率征收[4] - 当房屋原值无法准确核实时,个人所得税按不含增值税收入全额的1.5%计征[4] - 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5] - 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税优惠[5] 增值税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5%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6]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6]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6] -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或镇5%、其他地区1%的税率计征[6] - 教育费附加按3%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2%征收率计征[6]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 印花税与土地增值税 -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7] - 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