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反内卷”,应先反“隐性二选一”
和讯·2025-11-05 17:39

平台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 平台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被认定具有支配地位,因其长期占有较高市场份额并具有高市场认可度和消费者黏性 [2] - 平台内经营者迁移成本较高,部分商家品牌在平台的销售占比超过一半,对平台依赖度高,难以对抗其定价要求 [2] - 根据《反垄断法》第23条、第24条规定,应认定平台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2] 变相“二选一”行为分析 - 平台通过要求商家不得在其他平台使用优惠券、禁止最终售价低于自身平台等方式实施价格约束,单款商品处罚高达500万元 [2] - 该行为不属于传统排他性交易“二选一”,但通过限制商家在其他渠道的销售价格,构成变相的“软性二选一” [3] - 平台明确要求品牌在其他平台直播间不得发放优惠券、抽奖,甚至禁止提及“更便宜”等字眼,形成对商家参与其他竞争性平台促销活动的直接限制 [4] 行为竞争影响 - 平台行为削弱商家自主经营权,剥夺商家根据各平台特点制定差异化经营策略的机会,进一步强化平台优势地位 [4] - 行为限制平台间公平竞争,使竞争异化为单纯价格竞争,阻碍竞争性平台通过创新营销和服务吸引用户商家 [5] - 行为间接限制消费者在其他平台享受低价优惠的权利,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长期将导致市场价格机制失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