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税费通”|支持乡村振兴系列税费优惠政策(39)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06 16:2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村民 A 小王,听说你跟镇上的禽业公司签了委托养殖合同,他们供鸡苗饲料,你只管养,这模式能行不? 这模式很好,公司回收价稳,对咱们来说有保障。而且我听公司会计说,他们这种"公司+农户"模式搞养殖,还能享受企业所得 税优惠呢。 村民 B 那这算是"双赢"了! 村民 A 对,像这种牲畜、家禽饲养,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还有一些项目,是减半征收。不过内容有点多,我也没记太清,咱还 是让税务局的同志详细讲讲吧。 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XIANGSHOUZHUTI 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 YOUHUINEIRONG 1.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XIANGSHOUTIAOJIAN 自2010年1月1日起,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