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调整!证监会、财政部最新发布
中国基金报·2025-11-07 21:59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最新调整来了! 11月7日,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自2025年12月8日起施行。 【导读】证监会、财政部公布《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 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 据悉,《管理办法》于2000年制定,并于2006年修订,是规范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保障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完善风险基金 管理制度,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和结算风险防控需要,证监会会同财政部对《管理办法》进行 修订。 具体修订要点如下: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运行,妥善管理和使用证 券结算风险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 定本办法。 首先,《管理办法》调整了计收范围和交纳比例。 调整风险基金计收范围的表述,明确为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品种(业务),提升规则包容性。 交纳比例方面,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