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济宁直属库致7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2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中国基金报·2025-11-09 16:36

事故概况 - 2024年12月3日13时53分许,济宁市金乡县中储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发生伞形桁架平台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346.5万元 [1] - 事故直接原因为钢丝绳规格选用错误、存在损伤缺陷、绑扎方式不合理,电动葫芦吊点设置不当、违规单点提升,以及伞形桁架上违规堆载材料,导致局部受力不均超过钢丝绳承载极限而断裂 [1] - 事故被认定为施工分包、总承包、监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1] 事故责任人员处理 - 司法措施 - 华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施工班组长陈云龙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及取保候审 [2] - 中建七局二公司仓储项目部项目经理褚桂林、执行经理李剑、总工程师张照照、安全总监厉泳、施工员张广硕、安全主管董迎德等7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3] - 同诚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商庆清、监理员孔德海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及取保候审 [4] 事故责任人员处理 - 党纪政务处分 - 中建七局二公司山东事业部5名管理人员被追责,包括原副总经理夏传涛、王杭立拟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降职及处上一年收入60%罚款 [5][6] - 中储粮济宁公司4名管理人员被追责,包括仓储项目负责人刘建明拟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由主管降为职员 [7][8] -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名工作人员被追责,包括安全监管科科长刘向前、市场监管科科长左俊杰被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10][11] -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名负责人被追责,包括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运动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2][13] - 金乡县及济宁市发展和改革部门5名负责人因未认真履行粮食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被追责 [14][15][16] - 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3名工作人员因未认真履行行政审批职责被追责 [17] - 金乡县2名副县长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被追责 [18] 行政处罚建议 - 建议对华晟公司、中建七局二公司、同诚公司、中储粮济宁公司4家单位各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19][20] - 建议对11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罚款,包括中建七局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尚恺喆,总经理陈海波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21][22][23][24][25] - 建议对中建七局二公司安全总监唐光亚、副总经理张体浪等各处上一年年收入30%至40%的罚款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