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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间投资,国办印发13项举措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1-10 19:2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并促进其发展 [1] 扩大准入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等具有收益的重点项目,并明确持股比例要求 [1]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的建设运营 [1]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1]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 [1] - 修订分类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坚决取消招标投标领域对民营企业的单独不合理要求 [1]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 打通堵点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2]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2] - 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 [2] -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2] 强化保障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2] -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其合理信贷需求 [2] - 持续落实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2] - 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