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间投资,国办最新发声!
券商中国·2025-11-10 18:48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1] - 政策聚焦于扩大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优化融资环境、推动产业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等领域 [1][3][4][6] 市场准入与参与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鼓励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达10%以上 [3]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并引导其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3] - 清理服务业不合理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4] 政府采购与合同支持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地方政府提高预留份额 [4] - 鼓励采购单位将民营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4]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快制定铁路接轨管理办法 [5] - 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修订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合理设置民间资本参与条件 [4] 产业创新与数字化转型 -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校等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简化中试基地审批程序 [1][6]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设数字赋能平台,推动产业链数据融合应用,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升级 [6] 融资与金融支持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6]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6] - 为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支持发行基础设施REITs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