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2][10] - 到2035年基本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2][10] - 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健康可持续发展[2][14] 储能行业定位与发展机遇 - 文件从顶层设计入手,为新型储能产业创造清晰的价值定位和盈利模式,推动储能角色从“消纳工具”升维为能源体系的“灵活性核心”[3] - 新型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领域将迎来巨大发展空间[3] - 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基础,截至2024年底新型储能装机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是2020年的20倍,装机规模占全球总装机比例超过40%[4] 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引导 - 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通过新能源集成发展、东部产业梯度转移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就地消纳[11] - 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与消纳,依托西南大型水电基地优化配置新能源,对存量水电外送通道合理增配新能源[11] - 科学布局海上风电,推动近海开发与深远海基地建设,主要在沿海地区就近消纳[11] - 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挖掘资源潜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释放公共电网可开放容量[12] 技术创新重点方向 - 创新应用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重力储能、飞轮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加快突破大容量长时储能技术[4][19] - 大力推进技术先进、安全高效的新型储能建设,挖掘新能源配建储能调节潜力[5][15] - 推广构网型控制技术,提高新能源涉网性能和主动支撑能力[5][19] - 加快应用海量源网荷储资源聚合控制技术,完善新能源基地协同调控技术[5][19] 电力市场机制建设 - 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通过聚合、直接交易等模式参与电力市场[5][18] - 健全完善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5][18] - 拓展多层次新能源消纳市场化体系,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推广多年期购电协议机制[17] - 完善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规则体系,推动构建符合新能源发电特性的市场报价方式[18]
大力推进储能建设!两部门重磅发文
行家说储能·2025-11-10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