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市场准入 - 支持民间资本入股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重大项目[4][5]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建设和运营[6]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对待民间投资项目[6] -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6]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高于10%[6] 破除隐性壁垒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准入条件外违规设置障碍[8]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8][9] - 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8][9]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8] 强化资源支持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12]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13] - 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留份额[12][13]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1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12] 优化投融资服务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12]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12][13] - 今年安排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由三大政策性银行投放,全部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13] - 国家开发银行投放25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其中向民间投资和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放685.9亿元,占比27.4%[13]
干货满满,促进民间投资13条解读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1-11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