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民间投资政策与进展 - 支持民间资本参股核电项目,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民资股比约10%,2025年提高至10%-20% [4] - 大渡河丹巴、金沙江波罗、奔子栏等水电站项目吸引优质民企参与投资取得重要进展 [4] - 民企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投资占比已超过10% [4] - 民营售电公司达2400余家,占售电公司总数近60% [5] - 油气托运商从2019年5家增至目前1005家,中小托运商管输资源占比由2.1%提升至10.2% [5] - 支持民企发展新型储能、充电设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新模式 [5] - 出台政策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民营新能源企业可直接向用户供应绿电 [5]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对象扩展至160千瓦及以下民营经济组织,预计未来五年惠及民企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6] -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领域民企数量占比已超85% [6] - 推进油气区块勘查探矿权竞争性出让制度,放开配售电业务,超90%电力用户通过售电公司购电 [29] 重点领域民间投资持股比例政策 -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资参与可行性 [13] - 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企参与意愿等确定具体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13] 生产性服务业民间投资导向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20] - 鼓励民企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加大力度支持民企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20] 投融资政策支持 - 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21]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22] 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间投资 - 基础设施REITs已累计推荐105个项目,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31] - 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32] 民营企业中试平台建设 - 支持民企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33] 数字化转型投资机遇 - 支持龙头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数字综合赋能平台,推动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环节数据汇聚、融合应用 [37] - 围绕工业制造、交通运输、电力能源、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场景开放 [37]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 - 发布《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引导招标人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平性自查等机制 [39] - 加强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纠正各类排斥民企的不合理条件,指导各地方制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 [39]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介绍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能源局·2025-11-11 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