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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罕见!自然人起诉上市公司,要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中国基金报·2025-11-12 08:55

诉讼事件概述 - 大智慧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王功伟要求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 - 该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由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4][5] - 诉讼暂不涉及具体金额,最终对公司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表示将积极处理 [5] 原告主张的违规理由 - 原告认为大智慧与湘财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此次吸收合并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但公司未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违反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 - 原告引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6条,指出交易标的为股权时应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但大智慧未执行 [7] - 原告引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15条,指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除审计评估外还应由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而大智慧未履行该程序 [8] - 综上,原告认为股东大会决议违反了相关规则,应被撤销 [8] 中介机构对决议合法性的意见 - 公司财务顾问粤开证券和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吸收合并中大智慧未取得任何对价,不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形,因此不适用相关上市规则条款,无需对湘财股份进行审计或评估 [10] - 上述两家中介机构及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均认为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10][11] 吸收合并交易核心条款 - 交易采用湘财股份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换股吸收合并 [4][11] - 吸收合并后,大智慧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湘财股份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大智慧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 [11] - 本次交易湘财股份计划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亿元 [11]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交易前湘财股份为大智慧持股5%以上股东,且双方存在董事交叉任职情况 [12] - 截至2025年11月11日收盘,大智慧最新市值为272.7亿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