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 双方致力于通过多双边渠道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 [1] - 双方承诺维护国际及多边合作,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支持二十国集团发挥国际经济合作主要论坛作用 [2] - 双方同意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扩大双向市场开放 [1] 多边贸易与金融机构合作 - 双方强调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支持推进世界贸易组织改革 [2] - 双方支持建设强有力的、以份额为基础、资源充足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呼吁及时落实第16次份额总检查 [2] - 双方期待2025年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股权审议按照利马原则取得成果,认可德国向世界银行提供3.05亿欧元资金用于激励投资全球公共产品 [3] - 双方坚定支持国际开发协会,期待世界银行集团落实IDA第21期增资各项政策承诺 [4] 金融监管与反洗钱合作 - 双方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全面落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同意在多边框架下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领域合作 [5] -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合作,愿探讨签署谅解备忘录,推进建立更加完善的交流机制 [6] - 两国监管机构同意开展技术合作,探索适当的监管措施以回应中资银行在德分支机构关于监管要求的关切 [10] 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 双方欢迎符合条件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也欢迎德国上市公司发行中国存托凭证,支持提升流动性 [7] - 中方欢迎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德国机构在华发行熊猫债,认为其对德国在华企业的金融业务具有关键作用 [7] - 双方同意推动中德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探索建立跨境担保品管理机制,为人民币债券在跨境交易中用作担保品提供便利 [14] - 双方欢迎并鼓励两国金融科技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助力金融科技领域发展与创新 [11] 绿色与可持续金融 - 双方欢迎在夯实绿色金融与可持续金融基础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将继续在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框架下深化合作 [6] - 双方同意共同推动双边及全球层面增强标准互操作性与实践性,助力动员气候行动及可持续发展所需的私人部门资金 [6] - 双方支持中德金融机构就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标准互认加强交流,鼓励参照欧盟和中国标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15] - 双方鼓励中德保险企业等金融机构就气候风险开展联合研究及产品创新 [15] 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与业务拓展 - 双方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对方市场投资展业,支持加强在证券、期货及衍生品领域的交流合作 [11] - 中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德国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在华拓展业务,并将为此提供便利 [12] - 双方欢迎两国金融机构在贸易、投资、中小企业融资、航运金融等领域加强合作 [13] - 双方承诺以及时、高效的方式处理相关牌照申请,包括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资质审批 [11] 大宗商品与人民币市场合作 - 德方欢迎中国在全球大宗商品交易领域发挥更重要作用,尤其是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双方将保障符合条件的中德银行参与各自大宗商品市场 [8] - 中方欢迎更多符合条件的德国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及相关业务,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离岸人民币市场合作 [9] - 中方欢迎并将继续审核包括德国机构在内的外资机构申请债券通南向通资质 [9]
第四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联合声明
券商中国·2025-11-17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