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 推动新能源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转变 旨在通过多维度一体化开发、强化产业协同、拓展非电利用等路径 全面提升新能源发展质量与效益 [3] - 新能源发展面临消纳压力加大、用地用海要素保障难度增加等挑战 集成融合是破解发展瓶颈、实现高质量转型的必然选择 [4] - 集成融合的本质是通过多能互补、空间集约、聚合运营的深度融合 系统重构新能源开发运行模式 提升新能源供给的稳定性、安全性与可靠性 并实现国土空间及存量设施的集约高效利用 [4] 新能源多维集成融合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 截至2025年9月底 中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突破17亿千瓦 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超过22% [4] - 推动新能源与其他能源品种多维度“左右”集成、与消费侧“前后”集成、与产业链“上下”集成 以革新传统发展逻辑、探索发展新范式 [4] 新能源多维集成融合的实施路径 加强多能互补 - 建设“沙戈荒”大基地 围绕“储调适配、降煤增绿”优化电源结构 鼓励发展光热发电、合理配置储能 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 [6] - 开发水风光一体化基地 发挥水电转动惯量大、启停快、调节准等优势 与流域内风光资源形成天然互补 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为调节电源带动周边风光资源大规模开发 [6] - 发展省内集中式新能源 结合地区资源禀赋和系统调节需要 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气储等多类型互补开发利用 [6] 推进开发空间集约复合 - 在大基地和集中式新能源建设上 通过集约化选址、风光同场建设、输变电设施和空间共用等 降低空间资源消耗 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7] - 在存量能源设施转型升级上 有序推动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 鼓励依托矿区闲置土地、塌陷区等资源发展新能源 提升单位面积土地的发电、生态双重效益 [7] - 在海上风电及海洋能源开发上 集中规划配置海上风电送出海缆廊道和登陆点 实现通道共用共享 探索与海产养殖、海水淡化等海洋活动共用基础设施 实现一海多用、立体开发 [7][8] 推动一体化聚合运营 - 在技术升级层面 提升发电功率预测精度、采用先进构网型技术、推进多品种协同联合优化控制 提升新能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能力 [9] - 在高效运营层面 实现新能源与配建储能的深度协同和一体化调用 探索新能源与煤电、水电等其他电源联营 整合技术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 [9] - 在智能管控层面 加强数字化升级赋能 实现新能源基地各场站的集中监控和一体化运维检修 提高运营效能 [9] - 在资源聚合层面 通过虚拟电厂聚合协同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电动汽车充电桩、工商业储能等分散电力资源 [9] 强化组织保障加快推动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 - 明确项目组织责任 国家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建设集成融合项目 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 [10] - 优化投资开发管理 支持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鼓励一站式办理相关手续 鼓励研究多方合作机制 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予以支持 [10] - 完善市场交易机制 推动“沙戈荒”、水风光等基地按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探索项目公平参与电能量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探索纳入容量补偿范围 [10]
《关于促进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专家解读之四︱多维融合 集成破局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国家能源局·2025-11-18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