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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固体废物如何计征环境保护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1-23 09:1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 的 企业事业单位 和 其他生产 经营者 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二、、 征税对象 应税固体废物是指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列举的 煤矸石、尾矿、危险废物、 冶炼渣 、粉煤灰、炉渣以及其他 固体废物 。 目前,山东暂未对其他固体废物征收环保税。 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 = 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一)固体废物排放量= 当期应税固体废物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 综合利用量 注意 1.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 2.纳税人依法将应税固体废物转移至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贮存、处置或者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的转移量相应计入其当 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或者综合利用量。 3.纳税人接收的应税固体废物转移量,不计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 4.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1)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 (2)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二)税目税额表 三、、 应应应应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