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钟某某杀害同学案一审宣判
券商中国·2025-11-28 12:00
案件判决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8日对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 -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钟某某(时年14岁)因无端猜疑对同学潘某某(殁年14岁)心生不满 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 并于2025年4月8日19时许在潘某某家楼下持刀对其身体多处捅刺 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1] - 法院认为 钟某某预谋行凶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情节特别恶劣 主观恶性深 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 鉴于其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 依法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遂作出上述判决 [1] 媒体信息 - 该案件报道来源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由券商中国进行发布 [1] - 券商中国是证券市场权威媒体《证券时报》旗下新媒体 对该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