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兼顾安全与便利
证券时报·2025-11-28 20:24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管理办法》的核心原则是“基于风险”,要求金融机构根据客户和交易的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的尽职调查措施,旨在平衡洗钱风险防控与优化金融服务的关系 [1][4] - 新规是对新修订的《反洗钱法》的具体落实,旨在完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筑牢反洗钱防线 [1][4][7] 监管背景与目标 - 《管理办法》的制定广泛征求了各界意见,并参考了反洗钱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 [1] - 新规旨在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 [1] - 监管目标是在安全与便利之间寻求适当平衡,解决单位和个人希望尽职调查“无感”与监管部门收到大量关于银行尽职调查不到位投诉之间的矛盾 [1][2] 客户尽职调查核心原则 - 金融机构应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识别并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 [4] - 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避免采取与洗钱风险状况明显不匹配的措施 [1][4] - 对于较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形,可根据情况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对于较高风险情形,则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 [4] 强化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 -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需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其洗钱、恐怖融资风险 [4] - 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包括获取业务关系、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信息,加强对客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分析等 [8] - 金融机构可对高风险客户的交易方式、规模、频率、业务类型等实施合理限制,若风险超出管理能力,可拒绝办理业务或终止业务关系 [8] 风险管理与公民权利保障 - 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时,不得违法冻结客户资金,不得采取与风险明显不匹配的措施 [9] - 必须保障客户依法享有的医疗、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服务等基本的、必需的金融服务 [9] - 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对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信息应严格保密,违反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 [11] 国际实践与公众教育 - 欧美等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早的国家和地区,其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往往更加严格 [11] - 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较高的欧美国家,客户对金融机构必要的尽职调查工作接受度普遍较高 [12] - 金融机构与客户为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客户需配合金融机构为维护公共利益采取的反洗钱措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