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使用与管理的合规要求 -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且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5] -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5] - 发票使用禁止性行为包括:转借、转让发票;知道或应当知道是非法发票而受让、开具;拆本使用发票;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窃取、截留、篡改、出售、泄露发票数据[5][8] -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7] 取得不规范发票的税务风险 -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5] - 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5][6] - 对于土地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未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的,相关金额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6]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 -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只要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就能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5][16] - 举例说明:A公司投入300万元开展新技术研发,发生人员人工费用80万、直接投入材料费用140万、折旧费用50万、其他相关费用30万,项目最终失败,若适用100%加计扣除政策,该项目的研发费支出最终可扣除600万元[16] - 研发活动的成败不影响政策享受,企业无需因研发失败而主动放弃优惠,需确保支出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并留存好相关资料和凭证[16][17]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异议处理 - 经营主体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扣分或判级情况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申请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评价结果确定前完成复核[14] - 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14] - 因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加年度评价的,可在纳入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近12个月的信用状况确定级别,并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完成复评[14]
发票合规要点全梳理,一图带你吃透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02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