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企业将纳入信用修复范围,新规将于本月25日施行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03 12:00

记者丨 章驰 编辑丨王俊 12月2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专题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制度机制、规范信用修复程序,激发经营主体发展 活力,助力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介绍, 《办法》将于2025年 12月25日实施,共31条。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表示,已对现行规章中与新《办法》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统一 修改,整合优化经营异常名录移出规则;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将"较低数额罚 款"的标准统一规定为"按照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裁量阶次,对经营主体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 扩大信用修复范围,缩短处罚信息公示期和办理时限 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荆琼华介绍,新《办法》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将抽查检 查结果负面信息、破产重整企业纳入修复范围,破产重整企业持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或者认 可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就可以申请临时信用修复,暂时屏蔽相关失信信息,解除可能影响重整计 划或者和解协议执行的管理措施,为破产重整企业恢复信用、重新开展正常经营、参与市场竞 争提供有力支撑。 新《办法》将违法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