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日 | 一图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知识点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03 21:0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 广东省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应达1.5%[3] - 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上的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可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 -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 -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不属于征收对象[3] - 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标,保障金年缴纳额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分档征收比例[3] - 分档减缴政策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至1.5%之间的按50%征收,比例低于1%的按90%征收[3] -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季节性用工需折算为年平均人数[5][6]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除以12个月计算[6] - 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需满足录用为在编或签订1年以上合同、实际支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保等条件[6] - 安排1名持有1至2级残疾人证或1至3级残疾军人证的人员就业可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7] -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上年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超过当地征收标准上限的按上限计征[8] 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 政策适用于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19] - 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进项税额予以退还[20] - 若出口货物为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同时退还前一环节已征的消费税[20] - 适用企业需依法办理设立登记、税务信息确认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22] - 新办外贸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24] - 备案需提供内容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行账号”需从已报告的账号中选择填报[24] - 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需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24] - 主管税务机关可能要求提供其他资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