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立被“双开”!
证券时报·2025-12-04 18:01
案件核心事实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蓝天立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1]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报中共中央批准 [2] - 案件于2024年5月16日启动调查,12月4日公布处理结果 [4] 违纪违法主要问题 - 违反政治纪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在党内搞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 [2]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 [2] - 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2] - 违反廉洁纪律: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2] - 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 [2] - 目无法纪,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 - 行为性质严重: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3] 处理决定与后续程序 - 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3] - 政务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3] - 资格终止: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 [3] - 财物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3] - 处理依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