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6号 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名单
国家能源局·2025-12-05 19:11
国家能源局公告 2025年第6号 一、经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推荐,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将内蒙古深能鄂 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列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 批)。 二、各试点单位要积极推进项目和区域试点工作,扎实推动相关项目建设运行,促进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基础设施、商 业模式协调贯通,定期通过全国氢能信息平台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地区项目和区域试点管理,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持续跟 踪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成果效益等,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对推进不力的,经相关机构评估未达到试点效果的,按程 序取消相关试点资格。 2025年12月4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详情 1.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名单(项目试点) 2.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名单(区域试点)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探 索创新氢能管理模式和多元化发展路径,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申 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