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同仁堂集团面临品牌授权管理问题,其下属公司使用自有商标(如“内廷上用”、“朕皇”)但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易使消费者混淆并可能购买到非集团核心出品的“贴牌产品”,这反映了母公司在维护品牌核心价值与子公司利益分配之间存在矛盾 [3][5][6] 商标使用与消费者混淆现状 - 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北京同仁堂”产品时,容易买到没有“双龙标”的商品,这些商品可能来自集团下属公司,如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 [3] - 下属公司使用“内廷上用”、“朕皇”等自有商标,但产品包装上其公司全称中的“北京同仁堂”字样被突出使用,从消费者认知角度,这构成了对“北京同仁堂”商标的使用 [5] - 法律专家指出,这种“突出使用”行为在商标法上属于对“北京同仁堂”的商标性使用,尽管集团声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商标进行招商加盟 [3][5] 产品线与品牌授权策略 - 在互联网平台上,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北京同仁堂(四川)药业提供的产品大部分为宣称“药食同源”的饮品,如“茉莉花陈皮茯苓丁香茶”、“降脂茶”等 [4] - 在集团内部,药品只有持有“双龙标”的集团才能生产 [4] - 行业从业者指出,有些消费品牌会将商标授权出去生产健康风险较低的产品,但同仁堂此次情况在中药老字号中较为突出 [5] 潜在风险与责任归属 - 法律专家分析,如果使用“内廷上用”、“朕皇”等商标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北京同仁堂公司实际也负有一定责任 [5] - 当前授权方案的前提是下级公司的产品不能出现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否则平衡将被打破,母公司可能不得不限制下级公司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 [6] 对消费者的建议与事件本质 - 消费者若信赖“北京同仁堂”商标,需在购买前查看产品包装,选择母公司出品的产品,以避免购买到下级公司授权第三方生产的“贴牌产品” [6] - 该商标事件的本质是北京同仁堂母公司在维护品牌核心价值和母公司与子公司利益分配两个问题上出现了矛盾 [6]
两个“同仁堂”?消费者避坑要注意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