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辉被执行死刑
证券时报·2025-12-09 12:38
案件判决与执行 - 原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白天辉因受贿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执行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上午 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1][2][3] - 该案件一审于2024年5月28日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二审于2025年2月24日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并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 - 临刑前 罪犯白天辉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3]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 2014年至2018年间 白天辉利用在华融(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的各项职务便利 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 [2] - 其在此期间非法收受财物 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2] 案件性质与判决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白天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罪行极其严重 依法应予严惩 [2] -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裁定的依据是 本案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定罪准确 量刑适当 审判程序合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