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禁止生产水银体温计
财联社·2025-12-09 13:46

政策核心内容 - 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及国家药监局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产品 [1][2][3][7] 政策执行细则 - 对于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产品,其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续注册时,新注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2][7] - 对于已按医疗器械受理但尚未完成审批的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产品,将继续进行审评审批,若准予注册,其注册证书有效期同样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2][7]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需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确保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落实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的要求 [3][8] 政策背景与依据 - 该禁令是为履行中国自2017年8月16日起生效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及原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于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的要求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