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税收online看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热点问答(一)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09 22:37

如何理解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2] -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委托单位或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被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2]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 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3][4] 非居民企业的类型 - 非居民企业按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分为设立机构、场所和未设立机构、场所两种类型,在征税范围、税基确定、适用税率和税收管理上有较大差异 [4] -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般规定,在税基确定、征收方式、境外税收抵免等方面与居民企业基本相同 [4] - 常见类型包括: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非居民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国际运输企业以及其他类型(如外国企业派遣人员到中国境内企业提供劳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开发油气田等) [4] 如何判断所得来源地 - 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4] - 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4] -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4] -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4] -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4]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税征收方式 - 企业所得税一般采取据实申报或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 [5] - 对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按据实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计算企业所得税 [8] - 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预计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预缴申报的 [8][6] 据实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7]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7] -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一般适用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优惠税率,但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7] - 应按照法律法规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并进行核算,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8] - 如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8]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收入总额确认 - 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9] - 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完工进度可选用已提供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或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等方法确定 [9] - 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若合同未列明或计价不合理,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相同或相近业务核定劳务收入,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定劳务收入 [10] - 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若服务全部发生在境内,应全额在境内申报纳税;若服务同时发生在境内外,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境内外收入,并就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纳税,税务机关有疑义时可要求提供证明或合理划分,否则可视同服务全部发生在境内 [10] 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的支出扣除 -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1] -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1] - 从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凭证,税务机关有疑义时,可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审核认可后,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11] 核定征收方式下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方法 -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11] - 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成本费用总额 / (1 - 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 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 [11] -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 = 本期经费支出额 / (1 - 核定利润率) × 核定利润率 [11] - 对代表机构,税务机关通常采用按收入总额核定和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两种方式 [11] 核定征收利润率的确定标准 - 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至30% [12] - 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至50% [12] - 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代表机构的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 [12] -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更高的利润率核定 [12] - 在中国境内从事适用不同核定利润率的经营活动并取得应税所得的,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应的利润率,凡不能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利润率 [12] 核定征收方式的确认与调整 - 非居民企业符合核定征收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送达《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非居民企业应在收到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并送达,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12] - 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代表机构,如能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调整为据实申报方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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