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问答】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热点问答来啦~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10 08:4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图片 热点梳理 图片 问答来啦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等相关文件,为了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政策规定,合规享受 税收优惠,申税小微梳理了关注度较高的几个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图片 1.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成立于2025年4月,能否申请留抵退税? 答: 制造业企业属于《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中明确的 "制造业等4个行 业" 范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首先需通过行业身份判定,即以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为依据,若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则按实际经营期计算,判断 制造业相关业务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公司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是否超过 50%。 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 (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三)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四)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本公告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