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扩容至区域性银行 - 12月以来,贵阳银行、贵州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行、黔西农商银行等区域性城农商行陆续推进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标志着“国补”经办银行从原来的23家金融机构扩容至区域性中小银行 [1] - 此举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利于提振地方消费活力,除黔川渝外,其他省份或将陆续跟进,与区域性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合力,拉动消费信贷市场与释放潜力 [1] 黔川渝地区政策落地详情 - 贵州省:根据《贵州省地方法人城市商业银行和农信系统消费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贵阳银行自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贴息申请,贵州银行及贵州农信系统金融机构(如黔西农商银行、花溪农商银行、沿河农信联社)均被纳入经办机构 [2] - 重庆市: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新增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三峡银行等3家地方国有法人银行为贷款经办机构 [3] - 四川省:成都银行、成都农商行依据四川省政策发布实施细则,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个人客户通过两家银行四川省内经办机构办理的个人消费贷款,若资金实际用于四川省内消费,即可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3] 各地贴息标准差异 - 贵州与重庆:个人消费贷“地补”年贴息比例均为1个百分点,每名借款人累计贴息金额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单笔5万元(含)以下的小额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4] - 四川(以成都银行为例):年贴息比例同为1个百分点,但每位借款人累计贴息上限为15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500元(对应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5] 政策背景与未来展望 - 2025年8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初始经办机构为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5家其他机构,未包含各省市城农商行 [6] - 四川等地区域性银行启动业务受理,标志着地方性金融机构正式纳入消费贷贴息体系,形成“国补+地补”协同格局,有助于增强区域性银行的市场竞争力、激活区域消费、降低居民融资成本 [6] - 业内人士预计,在四川等地形成可复制样板的情况下,后续可能有更多省份和区域性银行陆续加入,部分中西部省份和旅游消费大省大概率会积极跟进 [6][7]
“红包”来了!多地区域性银行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