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委托方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通过【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委托业务办理】→【我的代理机构】路径进入相关界面 [3][4] - 在“我的代理机构”界面,委托方可点击【代理机构查询】查看代理机构信息,或点击【新增】以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4][6] - 新增代理协议时,需录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时间起止,并维护服务项目,包括选择服务大类、服务中类、功能权限及服务人员,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提交 [7] - 协议提交后,系统将向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推送确认任务,在代理机构确认前,协议状态为“待代理机构确认”,委托方可点击【撤回】撤回协议 [8] - 当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同意代理后,代理协议签署完成,状态将变为“进行中” [10] 数电发票冲红规则 - 当数电发票开具有误、发生销售退回、服务中止或销售折让时,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16] - 若受票方未对发票进行用途确认,开票方可直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并全额开具红字数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16] - 若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则可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16][17] - 若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17]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 - 根据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公告,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18]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21] -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免征增值税 [21]
你问我答 | 委托方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签订代理协议?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13 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