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结果 -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R紫晶及11名原高管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作出一审判决[1] - 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700万元 已缴纳的行政罚款可折抵罚金[7] - 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郑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50万元[7] - 原实际控制人罗铁威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并处罚金40万元[7] - 原董事、财务总监李燕霞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35万元[7] - 原副总经理焦仕志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25万元[8] - 原监事、总经理助理黄美珊、原商务部经理谭君笙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并处罚金15万元[8] - 原南区销售总监林海忠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15万元[8] - 原董事、总经理钟国裕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并处罚金10万元[8] - 原采购部经理丁杰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10万元[8] - 原副总经理魏强犯欺诈发行证券罪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缓刑三年[8] 案件核心与指控 - 案件由广东省梅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1月11日提起公诉 被告包括R紫晶及原法定代表人郑穆、原实际控制人罗铁威等11名原高管[4] - 核心涉及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与公司上市前后的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相关[4] - 公诉机关指控 公司实际控制人自2017年起组织、指使多名原高管 通过签订虚假购销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及项目验收报告、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 并隐瞒大额对外担保事项[4] 财务造假具体细节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4] - 2017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4.83%[4] - 2018年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2.25%[4] - 2019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42.97% 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37.31%[4] - 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25亿元[4] - 上市后造假行为持续 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5]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63.15% 虚增利润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74.67%[5] - 多年未按规定披露大额定期存单质押对外担保事项 涉及金额最高达4.18亿元 占对应期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22%[5] 案件背景与影响 - R紫晶成立于2010年4月 于2020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4] - 2023年7月 公司因实施重大违法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5] - 违法违规行为共造成17471名投资者损失合计约10.97亿元[5] - 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 11名被告人均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5] - 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均已产生实质性影响[8]
芯片公司造假,10名高管集体获刑!
是说芯语·2025-12-14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