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出手,剑指不正当竞争!
中国基金报·2025-12-16 17:34

【导读】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参与不正当竞争,券商可向中证协举报 中国基金报记者 孙越 近日,记者从业内获悉,为落实证监会有关工作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 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在证券行业开展或参与不正当竞争建立投 诉、举报线索收集机制。 当前,信息技术系统已成为支撑证券公司运营与创新的核心基础设施。伴随市场快速发展, 部分服务机构在竞争中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行业秩序。 中证协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在证监会备案的向证券行业提供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如存在 以下四类行为,证券公司可向协会提交有关线索材料: 一、商业贿赂行为:服务机构采用给予财物等手段,贿赂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或其他办理相 关事务的人员,以谋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行为。 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服务机构对其产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 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诱导证券公司或交易者的行 为。 三、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服务机构利用数据、算法、技术等,影响证券公司 选择或实施妨碍、破坏其他服务机构合法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诱导、欺 骗、强迫证券公司修改、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