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权益投资的"拉平收益率"
13个精算师·2025-12-16 17:32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首次提出并定义了评估寿险公司权益投资能力的新指标“拉平收益率” 该指标通过将公司权益投资的实际收益额标准化到行业平均权益仓位水平 消除了不同公司仓位差异的影响 从而更纯粹地反映其选股择时能力和绝对收益贡献 [1][2] - 使用“拉平收益率”对2025年第三季度部分寿险公司的权益投资能力进行了分析 结果显示不同公司间表现差异巨大 且“拉平收益率”与公司权益仓位高低并不直接成正比 凸显了选股能力的重要性 [4][11] 一 拉平收益率的定义 - “拉平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为:公司当期权益类金融资产(不含长期股权投资)带来的投资回报率 除以当季度行业平均权益仓位(三季度末约为17%) [2] - 该指标的核心意义在于 假设将公司的权益仓位调整至行业平均水平 其当期权益投资收益金额所对应的投资收益率 它反映了权益投资绝对收益额对公司的贡献 使不同仓位公司的权益投资能力具有可比性 [2] - 通常将“拉平收益率”与当期沪深300指数回报率进行比较 以判断公司是否获得超额收益 [2] 二 寿险行业债券投资的(金额)久期和权益投资的平均仓位 - 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 已有32家寿险公司将持有至到期(HTM)债券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AFS)债券 其中28家公司当年公布的投资收益率仍为旧会计准则(I39)口径 [5] - 2025年三季度为债券熊市 10年期至30年期国债和地方债收益率上升约20到36个基点 绝大多数公司债券久期在10年到20年之间 债券仓位占可投资资产比例通常在45%到75%之间 [6] - 对于已将HTM转为AFS的公司 三季度债券价格下跌给公司整体带来约-1.4%到-3.0%的投资收益率影响 结合约0.7%的净投资收益率 债券部分对综合收益率的贡献在-0.6%到-2.4%之间 通常以-1.5%作为最佳估计来剥离出权益投资的贡献 [6] - 2025年三季度沪深300指数上涨18% 上证指数上涨13% 寿险公司权益投资产生亏损的概率极低 [6] - 二季度末保险行业权益投资仓位(不含长股投)计算如下:股票占可投资资产8.8% 混合和权益类基金占4.8% 资管产品中权益类部分占1.4% 合计为15% 考虑到三季度权益资产上涨及计算分母为季度平均资产 三季度行业平均权益仓位估计为17% 寿险行业可投资资产占保险行业93%左右 因此17%可作为寿险行业平均权益仓位的合理估计 [7] 部分寿险公司的“拉平收益率” - 2025年三季度 除4家小型养老保险公司及阳光人寿、中邮人寿、建信人寿、北京人寿4家公司公布新准则(I9)下投资收益率外 其他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公布的仍是旧准则(I39)下的财务和综合投资收益率 [8][9] - 分析样本包括28家已将HTM转为AFS的寿险公司 以及中国人寿和太保寿险(假设其已将HTM转为AFS并调整了综合收益率) [9] - 根据估算数据 三季度“拉平收益率”表现突出的公司包括:君龙人寿(46.6%)和小康人寿(42.5%) 远超沪深300指数17.8%的回报率 [10][13] - “老七家”寿险公司中 中国人寿“拉平收益率”为18.8% 表现最佳 其后为新华人寿(14.8%)、人保寿险(13.0%)、平安人寿(10.6%)、泰康人寿(9.5%)、太保寿险(7.1%) 太平人寿最低(未在表中直接显示 文中提及为5%) [11][13] - 二季度末“老七家”公司“股票加基金”仓位分别为:新华18.7%、太平12.7%、国寿13.6%、平安13.8%、太保寿12.0%、人保寿10.7%、泰康约15% “拉平收益率”高低与权益仓位并非正比关系 [11] - 附表中有多家公司“拉平收益率”低于沪深300指数甚至上证指数(12.7%)的回报率 另有四家公司(表中部分字母公司及O、P、Q、R公司)三季度综合收益率低于-1.7% 其“拉平收益率”估计仅在1%左右 [11][13] - 对于目前仍持有HTM资产的寿险公司 未估算其“拉平收益率” 因HTM与AFS债券占比不同会导致估算误差较大(“拉平收益率”误差可能在6%之内) [12] - 从2026年所有保险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I17和I9)后 可从年报披露中更精确地计算新准则下的“拉平收益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