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附条件批准两家智利公司新设合营企业
中国基金报·2025-12-16 19:12

案件概述与审查背景 - 市场监管总局针对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与智利化工矿业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附加限制性条件予以批准,此案被视为关键矿产资源领域反垄断审查的重要实践[2] - 2024年5月,智利国家铜业公司与智利化工矿业公司签署协议,拟通过资产注入方式设立合营公司,共同开发智利阿塔卡马盐湖锂矿资源,并于同年10月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2] 行业重要性及潜在风险 - 锂被喻为新能源时代的“白色石油”,事关产业发展主动权和产业安全,中国在锂盐加工环节优势明显,但上游资源存在短板,进口依赖不容忽视[2] - 智利化工矿业公司长期以来是中国最大的进口碳酸锂供应商,控制多个重要锂矿项目,智利国家铜业公司则手握多个优质盐湖锂矿资源[2] - 审查发现,此项集中可能对中国碳酸锂进口市场产生不利影响,两强联合使原竞争方变为合作伙伴,可能改变竞争格局、增强市场控制力并引发协同效应,容易形成价格垄断[2] 审查决定与附加条件 - 经审慎评估,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该项集中,相关企业承诺将继续履行现有合同、保障公平供应、及时通报重大信息等义务[3] - 这些措施旨在确保中国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实现了防范垄断风险与促进产业发展的执法平衡[3] 决定的影响与意义 - 市场监管总局的批准决定将对构建健康有序的新能源产业生态产生积极影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