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江苏证监局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开出严厉罚单,因其在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并参与造假,这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后首例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1][3][7] -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承认内部管理存在缺陷并致歉,但声明称自身是项目负责人个人犯罪的受害者,并将就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10][13] 处罚详情与违规事实 - 永拓所在为鸿达兴业(2020-2022年度)、恒久科技(2019-2021年度)、科林环保(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时未勤勉尽责,出具有虚假记载的文件 [4] - 在鸿达兴业项目中,审计项目组成员配合公司造假、篡改合并报表,并编造会议决议作为证据,在明知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下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4] - 在恒久科技项目中,项目合伙人陈某鸿协助子公司虚构业务收入、虚增利润 [4] - 在科林环保项目中,尽管监管多次提示收入确认风险,永拓所仍未保持应有职业怀疑,未对重要事项开展核查 [5] 处罚措施与金额 - 对永拓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811.32万元,处以罚款5716.98万元,并禁止其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6] - 对责任人员:共9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罚没1020万元,其中项目合伙人陈某鸿被罚400万元并被终身市场禁入,首席合伙人吕某被罚200万元并被10年市场禁入 [6]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 永拓所是一家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中,综合评价排第42名,收入单项排第35名 [7] - 2024年收入总额为3.23亿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为1.31亿元,2024年末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主要分布在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8] 永拓所的回应与申辩 - 永拓所发布声明承认内部管理存在不足,特别是在反舞弊、法制教育、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并向受影响客户致歉 [10] - 声明指出,永拓所是项目负责人陈某某个人恶意违法犯罪受贿行为的受害者,陈某某收受被审单位巨额资金,利用职务便利编造虚假合同、调整分录、蒙骗质控复核 [10][11] - 永拓所认为处罚决定将陈某某的个人犯罪行为认定为职务行为,并由单位承担后果存在不公,且在同一决定中对部分个人调减处罚金额却未对机构从轻处罚,观点相悖 [12] - 基于以上理由,永拓所将依法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13]
江苏证监局开出首例“禁业”处罚,涉事事务所这样子回应……
IPO日报·2025-12-19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