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5-12-19 15:21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五部门联合发文征集智能光伏典型案例 旨在加快智能光伏技术进步和行业应用 推动能源技术与人工智能、新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 助力光伏产业提质升级 [2] 典型案例征集方向 - 光储融合方向 包括应用新型储能技术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和电网友好性 具体涵盖光伏直流系统、光储微电网、农村光储充系统、便携式光储产品等 [2] - 建筑光伏方向 包括光伏作为建筑构件与建筑有机结合 以及发电与建筑用电负荷匹配的项目 [3] - 交通运输应用方向 包括在公路客货运枢纽、服务区、港口码头等场景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交通能源系统 实现高比例绿色电力自发自用 [3] - 农业农村应用方向 包括在设施农业、规模化种养等生产场景发展农光互补生态复合模式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光伏帮扶项目 [3] - 光伏制氢/氨/醇方向 包括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 在化工等场景合成绿氢/绿氨/绿醇 在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实现降碳 [3] - 水上光伏方向 包括在核电温排水区、盐田盐池及海上光伏等场景开展漂浮式光伏项目 实现多元技术融合与资源综合利用 [3] - 光伏绿色化方向 包括光伏产品绿色设计制造、退役组件回收处理再利用、组件零部件再制造、光伏“碳足迹”评价认证及供应链溯源体系 [3] - 关键信息技术方向 包括光伏系统智能调度与运维 以及面向智能光伏系统的通信与信息系统、柔性电力电子、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等 [3] - 先进光伏产品方向 包括高转化效率钙钛矿及叠层太阳能电池、柔性太阳能电池 以及相关产业链配套高质量、高可靠、低成本设备及材料 [4] - 新型设施和实证检测方向 包括面向数据中心、5G等新型基础设施的智能光伏系统 以及面向极寒、极热、高湿度等典型场景的光伏应用和实证检测 [4] 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为案例组织实施单位 可以是应用单位、制造企业、园区或第三方集成服务机构 [5] - 案例需已建成并具有特色服务内容 采用不少于3类智能光伏产品或服务 并提供规模化智能光伏服务 [5] - 规模化服务标准为集中式10MW以上或分布式1MW以上 但对建筑及城镇光伏一体化、光伏帮扶项目及交通领域的部分场景 装机容量要求放宽至不少于0.1MW [5] - 建筑光伏系统需具备应急自动断电功能 保证结构、防火及防水安全 与其他产业融合需确保主导功能不受影响 [5] - 申报案例需具备服务扩展能力、长期运营能力、自主创新性、持续盈利的创新模式及明确的发展规划 [5] 组织实施流程 - 申报单位需按规范填写申报书 并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6] - 省级主管部门将联合进行实地考察和专家评审 根据结果推荐企业和项目并出具推荐函 [6]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案例不超过8个 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超过5个 超量不予受理 [6] - 推荐函及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1月20日前提交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6] - 五部门将对申报进行联合评选 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6] 管理与激励措施 - 五部门将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力度 提升其影响力与带动效应 并组织评估考核与动态调整名单 [7] - 鼓励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从政策、标准、项目、资源配套等多方面支持典型案例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7] - 典型案例需贯彻落实《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努力树立行业标杆并加快先进产品、技术、模式的应用推广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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