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三部门规范各类现金收付行为
券商中国·2025-12-19 20:56

为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 12月19日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下称《规定》),规范收费单位和经营主体的现金收付行为,督促指导银 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现金服务并提升现金获取便利度。《规定》将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法定的商品交换媒介。近年来,央行积极推进现金流通环境建设,持续整治拒收现金。从当前 情况看,全国拒收现金有关投诉显著减少,人民群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得到有效保护,"拒收现金违法"的观念深入人心。但 是,经营主体收现意愿下降具有一定普遍性、趋势性,拒收现金行为仍难完全杜绝。 本次《规定》明确要求,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 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在多元支付方式并存的条件下,发挥现金兜底作用,需要相关各方的共识和法律保障。权威人士指出,《规定》旨在进一步 明确各类收费单位、经营主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服务义务,引导规范各相关主体共同建设和维护人民币现金流通使 用环境,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