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12366热点速递(四十七)| 房土两税热点知识,你知道多少?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12-20 13:1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M WA IT / L 房产税: ①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2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③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4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 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 使用人缴纳; ⑤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 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①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②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 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 ③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由实际使 用人纳税; ④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⑤在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 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 022 房土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呼河 房产税: ①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②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征收房产税; ③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 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 ⑤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