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与政策背景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于12月19日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同步开展行业测试 [2] - 《办法》出台旨在基于新形势要求全面规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主要背景包括:24版保险“国十条”明确提出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推动保险公司强化改进资产负债管理架构、政策和程序;加强制度衔接,因2026年保险业将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口径将调整,利率波动影响增加,对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2] 核心监管框架与要求 - 《办法》规范了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治理体系与管理流程,要求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资产负债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的组织体系 [3] - 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设置独立的资产负债管理专业部门,其履职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保险业务和投资管理部门干预 [3] - 规范了资产负债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涵盖资产和负债分析、产品定价管理、资产配置政策、压力测试等方面 [3] 监管与监测指标设定 - 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监管指标设定最低监管标准并加强限额管理 [3] - 财产保险公司监管指标包括:沉淀资金覆盖率、收入覆盖率、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 [3] - 人身险公司监管指标包括:有效久期缺口,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 [3] - 监测指标用于风险识别与预警,财产险公司包括:利差一(综合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利差二(净投资收益率与负债资金成本率差额)及压力情景下的利差 [3] - 人身险公司监测指标包括:修正久期缺口、基点价值变动率、利差三(新增固定收益类资产到期收益率与新业务负债最低要求回报率差额)、利差四(会计投资收益率与负债保证成本率差额)、压力情景下的利差、流动性匹配率,以及分大类账户的成本收益匹配和流动性匹配指标 [3] 政策影响与行业展望 - 《办法》旨在全面完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框架,在利率下行周期及会计准则变革背景下,引导保险公司强化资负管理,实现期限结构、成本收益及流动性匹配等目标 [4] - 政策具有长周期考核导向,优化了指标计算口径,例如将成本收益指标评价周期拉长至3-5年,利好引导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 [4] - 预计在严监管导向下,经营规范的头部保险公司将更为受益 [4] 投资建议 - 该《办法》进一步引导保险行业长期稳健经营,优化资产负债匹配,研究报告维持对行业的“增持”评级 [1][5]
国泰海通|非银:全面规范资负管理引导长期经营,利好头部险企——《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点评